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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安岳这些地方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受到处罚!
2021年12月08日 13:30   浏览:722   来源:繁花﹍入梦

























安岳县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
通  告

  为加强县城及周边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大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岳城街道、石桥街道、岳阳镇、鸳大镇、思贤镇、永顺镇、文化镇全境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违反本《通告》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四、公安、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宣传、生态环境、教育体育、供销等县级有关部门和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岳城街道办事处、石桥街道办事处、岳阳镇人民政府、鸳大镇人民政府、思贤镇人民政府、永顺镇人民政府、文化镇人民政府应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宣传和监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五、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不再许可烟花爆竹零售店,现有烟花爆竹零售店依法逐步退出。
  六、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带头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燃放烟花爆竹;党员、干部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在依法处理的同时,由县纪委监委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不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并积极举报非法燃放及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非法燃放举报热线:“110”报警电话。非法销售举报热线:“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7日
 ✉ 来源:安岳县人民政府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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