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6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发布《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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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我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从2020年7月1日起,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00元的基础上增加5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
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待遇领取人员加发基础养老金
2020年6月30日
2020年7月1日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