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岳新生活!
好店入驻
微信扫一扫打开
入驻好店
发布信息
微信扫一扫打开
发布信息
同城头条  >  本地  >  安岳开展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要遭起
安岳开展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要遭起
2021年04月27日 08:56   浏览:380   来源:错过﹍


安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对上道路行驶的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

和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

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道路交通事故后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安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车人不戴安全头盔和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未戴安全头盔的。
  (二)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三)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包括后排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二、重点整治的工作措施
  (一)县城区电子警察系统将对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予以处罚。
  (二)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未戴安全头盔的和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查处。
  (三)对涉及出租车、客运公司、校车、快递、外卖等行业的同时抄告企业及主管部门,对驾驶人乘车人违法频发的企业,将建议主管部门采取约谈、曝光、依法处罚或停业整顿的方式,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公务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依法处罚外,将抄告给所属单位及县文明办。
  (四)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安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对查处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戴头盔、机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将利用电视、官方微信微博等平台,向社会进行曝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人人参与维护的良好氛围。
  安全头盔、安全带能在关键时刻保护驾乘人员免受致命伤害,为了您的安全,请广大市民驾乘车辆出行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守法驾驶、安全出行,并积极配合公安交警执法,彰显个人文明素质,共同构建和谐安岳。在整治期间,对不服从公安交警查纠、拒绝接受检查、强行冲卡等以妨碍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安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4月26日




大家都在看

头条号
错过﹍
介绍
推荐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