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友“勇敢的心情”发帖爆料:
我在2019年9月14日晚,因意外摔倒手掌扎入玻璃碎片,到老中医院急诊就医,当时由唐某接待并给我治疗。第一时间我已向他说明是因摔倒扎入了玻璃碎渣,他了解情况后,带我们到处理室,简单消毒后,取掉肉眼可见玻璃渣,然后用棉签加黄色消毒液在伤口内搅动清洗,然后就缝合包扎。最后开了药,叮嘱我第二天来输液换药,随后几天我都遵医嘱到医院输液换药。到第四天我感觉有一点好转,可以拿筷子吃饭,但到一星期左右,手腕剧烈疼痛,小指和无名指麻木感强烈且无法自由活动。我第一时间找唐某医生反映情况,他让我透个片,片子出来了,他确认过片子后并未发现还有玻璃残渣,依然认为伤口处理好了的,便打发我回家继续观察。但明显好转后突然剧烈疼痛让我心里不安,便自行到人民医院做了个CT,医生发现有大小不等10多20颗玻璃残渣。我们立即返回中医院找到唐某医生,并拿出报告给他看,当时他就无话可说了。让他领导来处理这个事情,第二天把我转到他们手外科,经过会诊决定给我做手术取出残留玻璃渣。最后通过手术取出了明显的3颗 0.3-10px(相当于黄豆大小)的玻璃碎块,而游动到手腕处的一块压住了尺神经,才有了我强烈的疼痛和麻木感,以至于手指无法活动。现在残渣虽已取出,但神经受损后再也无法复原。只因为唐某的草率、不负责任的处理方法,让我一个几天就能复原的小伤,变成了一个无法逆转的永久性伤害。
我本是一名10多年从事美发工作的美发师,全凭这双手养活我的家庭,现在神经受损,已经再无耐力拿起我的剪刀,坚持我的职业。事发到现在两年来,医院一直没有重视这起医疗事故,更别说对我的伤害做出补偿。期间多次去找他们讨说法,医院的领导和卫生局领导都是避重就轻,包庇当事医生,良心何在,公道何在??恳求各位网友帮我转发,让安岳中医院还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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