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22年1月12日18时许,岳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岳阳镇宝马村8组公路边上燃放烟花爆竹。接警后,岳阳派出所立即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将涉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嫌疑人钟某某挡获,口头传唤钟某某到岳阳派出所。
钟某某如实陈述了,2022年1月12日17时许,钟某某买了新车后,朋友送给其几封火炮,钟某某便驾车回家,到岳阳镇宝马村8组公路边时将其燃放的违法事实。
“公安机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依法对钟某某在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